2012年3月30日 星期五

國立東華大學教師會第一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記錄

 國立東華大學教師會第一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記錄

一、      時間:2012 3 23日(星期五)12:00
二、      地點:國立東華大學湖畔餐廳三樓
三、      出席人員:
理事:王君琦、許義忠、許子漢、葉智魁、葉秀燕、謝若蘭、魏貽君
監事:羅正心、翁明壽
請假:監事王純娟,理事張鑫隆與吳明益
列席:候補監事王緒中,總幹事陳毅峰與秘書黃意嵐
四、      主席:謝若蘭                                                                                    記錄︰黃意嵐
五、      確認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記錄(12:05-12:10
六、      報告事項 12:10-12:25
理事長:(一)本會於2012313日已正式通過立案,目前申請統編與開設銀行帳
             戶中。
       (二)因時效性考量,新進會員資料將先以email通知各理監事後接納,並於
             聯席會議中進行追認,以符合章程規定。
       (三)招募非東華教師為教師會之友,如會員親屬與伴侶等。
秘書處:(一)收文:
1.府社行字第1000225637號「有關貴會函報召開理監事會議,因尚未成立案程序,本府不予備查」,發文日期:2011/12/15
2.府社行字第1000237046號「檢還貴籌備會函報成立大會及理監事會議記錄各2份,本府不予備查」,發文日期:2012/1/4
3.東密字第1000024492號「有關來函請本校提供 貴會校內空間乙案,復如說明」,發文日期:2012/1/12
4.東秘字第1010004333號「國立東華大學【開會通知單】本校100年度擴大行政會議」,發文日期:2012/3/13
5.東秘字第1010004334_20120313「有關貴會空間需求乙案,相關回覆意見如說明」,發文日期:2012/3/13
6.府社行字第1010042666號「貴會函報第1屆第1次會員大會暨理監事會議記錄、章程、會員名冊、會址同意書、理監事及會務工作人員簡歷冊等,經核准予立案」,發文日期:2012/3/12
7.北區國稅花縣二字第1011004148號「貴會經花蓮縣政府核准立案,請於文到10日內至本分局第二課辦理統一編號編配」,發文日期2012/3/13
(二)發文:
1.東教字第10012221001號「有關申請校內空間與網址復函,復如說明」,受文者:國立東華大學校長室。
2.東教字第1001226001號「檢陳本會成立有關資料,敬請准予立案,並核發立案證書及負責人當選證書」,受文者:花蓮縣政府。
3.東教字第1010213001號「有關校內行政空間詳細需求,復如說明」,受文者:國立東華大學校長室。
4.東教字第1010216001號「國立東華大學教師會【開會通知】第一屆
第一次臨時會員大會」,受文者:國立東華大學教師會會員。
5.東教字第1010303001號「檢陳本會成立有關資料,敬請准予立案,並核發立案證書及負責人當選證書」,受文者:花蓮縣政府。
6.東教字第1010312001號「國立東華大學教師會【開會通知】第一屆
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受文者:國立東華大學教師會理監事。
(三)會員數統計:10/13成立大會前,正式會員共42名,未繳費會員共7名;成立大會後,新加入會員共31名,未繳費會員共6名;第一次臨時會員大會後,新加入會員共11名,未繳費會共6名。目前會員數共84位,未繳會費會員共19位。
(四)教師會校內網域網址:網址已設於東華首頁右欄「熱門連結」上。
(五)各工作小組工作內容中,將「會員進修」併入「聯誼活動」類別。
(六)財務報告:截至2012/3/21止,總收入為136,968元(65位會員會費共97,500元,捐款共39,468元),總支出為47,409元,餘額為89,559元。
聯誼與交流組:四月份與五月份活動已確定,分別為「漫步.漫遊東華」與「教師實
踐分享講座」。
會訊與網頁組:會訊創刊號初稿已完成,經總幹事與編輯小組最後校正後,即可發行。
七、      議案討論(12:25-13:50
議案一:
  案由:新會員追認暨審議,共18位(秘書處提案)
  說明:追認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2011/12/13)後,加入新會員共7位;第一次臨
        時會員大會後,新加入會員共11位。共18位。
  議決:葉秀燕理事提議接納,王君琦理事附議,公決通過。
議案二:
  案由:教師會空間使用規劃案(秘書處提案)
  說明:規劃湖畔餐廳三樓教師會空間使用方法與內容。
  議決:(一)向校方申請電話與網路線。
(二)商借校內報廢但尚堪用之辦公室設備。
     (三)許子漢理事提議接納,羅正心監事附議,公決通過。
議案三:
  案由:教師會俱樂部討論案(秘書處提案)
  說明:依東秘字第1010004334號,討論是否經營湖畔餐廳三樓休憩大廳規劃為教師 
會俱樂部,其經營方法與內容。
  議決:(一)同意經營。
(二)俱樂部詳細經營方式將公開向會員徵企劃案(三年期),待理監事會收
 件討論後,呈報經營企劃案予校方。
(三)魏貽君理事提議接納,許義忠理事附議,公決通過。
議案四:
  案由:理監事婚喪喜慶禮儀討論案(秘書處提案)
  說明:理監事婚喪喜慶處理原則。
  議決:(一)協助對象為理監事本人與直系血親一等親內,含父母、子女與其配偶/家庭伴侶;處理原則為花籃一對(教師會經費),理監事除當事人外每人志願性收取500元,以理監事會名義慶賀或慰問。
(二)王君琦理事提議接納,葉秀燕理事附議,公決通過。
議案五:
  案由:教師會員證製作(秘書處提案)
  說明:是否製作會員證,會員證相關內容與使用方法。
  議決:許子漢理事提議本案緩議,葉智魁理事附議,公決通過。
議案六:
  案由:活動經費申請與使用討論案(葉秀燕理事提案)
  說明:商議活動經費申請與使用方式,含義賣款項、講者鐘點費,車馬費與餐敘。
  議決:(一)為考量本會現有財務狀況,活動先以校內教師(免付講師費)或與校方其他活動【搭便車】方式進行規劃。
(二)活動經費於5,000元以下由秘書處自行決定使用;5,000~10,000元間需
 呈報理事長,理事長通過後即可使用;10,000元以上需呈報理監事,理監事
 通過後即可使用。
(三)活動經費應於年度預算時提出討論。
(四)葉智魁理事提議接納,許義忠理事附議,公決通過。
八、      臨時動議:無
九、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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