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8日 星期二

【公告】教師會對於王純娟老師升等爭議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之說明文

敬愛的東華大學同仁,大家好:

本校諮臨系王純娟老師升等申請經校教評會評定不通過之處分案,歷經4年歲月,於2013年11月28日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確定。基於教師會的成立宗旨,本會理監事會議決議,針對本案發表判決說明文及本會的建議(如文章下方說明),並基於專業判斷與理性討論的出發點,公告給全校教職員工。我們完全理解,在民主社會中,即使是對司法判決,大家可能也會有不同的見解;關於學術評審程序與大學教學研究服務品質間的關連,也仍存在眾多辯論,因此本案判決絕非討論終點。然無論如何,學術界還是應本於求知求真的精神,透過對本案判決內容的理解,進一步深化討論校園內程序正義與學術評審間的關係。為了檢視本校目前教師升等制度是否仍存在改善的空間,本會也將在本學期籌辦討論會議。教師升等制度、以及制度背後的理念與日常實踐,不僅關乎教師權益,更關係到教學、學術研究與服務品質,因此持續的對話,絕對是東華校園生活的優先公共議題之一。本會在此敬邀東華大學全體同仁,一起參與後續的討論。

國立東華大學教師會 敬上


東華大學教師會對於王純娟老師升等爭議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之說明文與建議:連結此處

判決本文:請至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搜尋「最高行政法院判決102年度判字第729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100年度訴字第385號」

2014年3月5日 星期三

【會議】第二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1、 時間:2014年 03 月 05日(星期三)下午17:30

2、 地點:國立東華大學教師會辦公室(湖畔三樓)

3、 出席人員:

理事:王昱心、張鑫隆、翁士恆、賴宇松、魏茂國、謝奇明、簡桂寶、戴興盛
監事:陳鴻圖、張世杰
請假人員:楊懿如理事、林慧絢監事
列席人員:候補理事董克景、謝若蘭顧問、兼任秘書莊慕華

4、 主席:戴興盛 記錄︰莊慕華

5、 報告:

秘書處:
(一)教師會2013年會費繳交情形
說明:尚未繳交入會費者 1 人,尚未繳交2013年常年會費者 10人,尚未繳交入會費及常年會費者 2人。
(二)教師會2014年會費繳交情形
說明:已展開第一次通知(電子郵件),陸續將持續以電話通知、系辦留信等方式通知會費繳交。

6、 提案討論

議案一

案由:王純娟老師與校方升等訴訟案,教師會處理措施。
說明:
決議:教師會說明文確認通過後公告全校教職員。

議案二

案由:討論參與民族誌影展地區巡迴花蓮場次。
說明:
決議:教師會協辦民族誌影展。

議案三

案由:討論酒吧裡的蘇格拉底(湖畔師生夜話)規劃案。
說明:
決議:本案擱置。

議案四

案由:討論參與【家】居住權海報展X 居住權講座 X〈柬埔寨好好拆〉紀錄片@東華大學。
說明:請參閱活動規劃。
決議:本會參與主辦。

7、 臨時動議

8、 散會: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