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7日 星期四

【大學快報第二十期】敬邀加入連署: 反對二代健保坑殺大學兼任教師與兼任助理



 1. 欲加入連署者請按此鏈結進入連署頁面

 2. 高教工會另展開一項「大專院校兼任教師與兼任助理(勞)健保權益調查」,如您最近曾經在大專院校內擔任兼任教師或兼任助理/校內工讀生,敬請按此鏈結進入調查表頁面,工會彙整相關資訊之後,將作為下一階段向勞健保單位進行檢舉行動的依據。

感謝大家的參與!

今年11日二代健保上路後,大專院校的兼任教師與兼任助理的薪資所得,都被扣了2%的補充保費。眾所皆知,課徵補充保費的用意,是要將各類專職者的「業外收入」納入健保;但對許多兼任教師與兼任助理來說,他們的薪資其實就是主要(甚至是唯一)的收入,但卻被健保局以補充保費的方式納入,結果是:一個僅有3萬元月薪的兼任教師,如果學校不將他以受僱者身分納保的話,除了得到區公所繳交一般保費外,還得繳交所有收入的補充保費,合併計算起來,竟相當於一位9萬元月薪者的保費!相同的,月薪8千的兼任助理所繳交的保費,則幾乎與一位月薪6萬元的受僱者一樣!


我們認為,作為社會上最弱勢的兼職工作者的大學兼任助理與教師,卻要繳交超高額的健保費,問題出在下列兩點:

第一、根據全民健保法的規定,不論受僱者是兼任還是專任,雇主一律必須為其投保。而對不將兼任教師與助理納保的違法學校,健保局不僅不去追繳健保費,處以罰緩,還以一份18年前的衛生署函釋,曲解法令說「未超過週工時12小時者,雇主沒有投保義務」,完全牴觸了健保法的規定。於是,兼職的受僱者一方面得自己到區公所加保,負擔高額保費,另一方面,所有的薪資又要再被課一次補充保費,簡直是被剝了兩層皮。

第二、一般健保費中的勞雇的分擔比是1:2,但在補充保費中卻是1:1,過度加重了勞方的負擔,完全不符合既有的勞雇分擔比例。而這也令以兼職工作維生的非典型勞工,在制度上受到更大的剝削。

話又說回來,健保局一方面以「週工時12小時」上限為由,刻意忽視兼職工作者的受僱身分,讓許多學校逃避了雇主的責任;另一方面,在補充保費的計算上,卻還是有所謂「勞雇分擔比」(雖然是1:1),此處又把兼職者當成是受僱者了。近乎「精神錯亂」的健保局,應當回神看看,現實上部分大學(如:高師大、政大、北藝大)的確遵守健保法規定,將兼任教師視為受僱者納保了,不知健保局對那些不將兼職受僱者納保的學校,到底是開罰還是不開罰?

總結來說,二代健保制度的實施,對以兼職維生的非典型受僱者特別不利;由於工作的不穩定性,非典型勞工已是社會中的弱勢,二代健保竟還落井下石,簡直是在坑殺社會弱勢。我們認為,這樣的制度完全不符社會正義的精神,高教工會在此要嚴正的抗議,並邀請社會大眾參與我們的連署。

以下是我們的四點訴求:

一、只要有受僱事實,無論兼任或專任,都應落實勞雇共同承擔的健保制度。

二、補充保費的勞雇比例應當回歸到1:2

三、可預知繼續聘任兼職工作者,學校應不間斷成為投保單位,不因寒暑假而中斷。

四、二代健保未來的決策過程,應當納入非典型勞工的意見。



工會期望透過此次連署,能夠讓大眾看到非典型受僱者的社會處境,特別看見在高等教育中兼任教師與兼任助理的弱勢處境他們也承擔了高等教育的社會責任,應當受到公平的對待。工會除了要求健保局快速的修正二代健保的錯誤之外,也呼籲各大學依法行事,讓所有的受僱者都能夠獲得一定的保障。

同時,我們也將展開對於「未依法替兼任教師/兼任助理投保健保」的違法大專院校,向健保局進行「集體檢舉」行動。各位兼任教師/兼任助理,若於下學期開學前,都未接到學校主動詢問是否投保健保的表示,請於下方連結提供相關資料,團結眾人的力量,才有改變的可能。煩請各位盡力協助轉發此「連署」與「通報檢舉」訊息!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2013.02.06

2013年2月6日 星期三

【大學快報第十九期】 校方卸責不加保,兼任雇員健保費遭剝兩層皮


自今年1月1號二代健保上路後,大學兼任教師與兼任雇員的薪資所得,都會遭到扣繳2%的補充保費。補充保費的本意在於對各類專職者的「業外收入」也要納入健保費用計算,使所有收入都納入計算,此點本無誤;然而,對於許多非典型兼職工作者來說,卻被連剝兩層皮,以兼任教師為例,若月領三萬,卻要繳九萬級距健保費!?
高教工會於上週五(02/01)上午,連同兼任教師、兼任助理一同招開記者會,控訴目前絕大多數大學都未依法替兼任教師、兼任助理投保健保。在校方違法卸責的情況下,兼任受雇者已經被剝一層皮,而健保局非但未負起主管機關職責,督促資方的投保責任,卻刻意圖利資方,加重弱勢勞工的負擔,對於補充保費的徵收,將原本一般健保費用中勞資雙方分攤比1:2,更改為勞資分攤比1:1。讓兼任受僱者遭剝第二層皮!
面對校方違法卸責,以及二代健保對於兼任受雇者的不合理之處,高教工會於記者會中提出四個訴求:
  • 落實法定勞健保:兼任教師與兼任助理之勞、健保皆應由校方投保並分擔。
  • 勞資負擔一比二:受雇薪資的補充保費應回歸現行一般健保費中的勞資負擔1:2模式;讓補充保費的勞資負擔從2%:2%改為1.33%:2.67%。
  • 寒暑假維持投保:校方應以「學期」為單位替兼任教師或助理加保勞、健保。可預知為繼續受雇者,寒、暑假期間校方應無間斷為勞、健保之投保單位。
  • 決策納入非典工:根本檢討過去二代健保擬定過程中,排除了非典型工作者(如兼任教師、兼任助理、或社會其他部分工時工作者)的參與。
此外,高教工會於農曆年後將展開各大專院校兼任雇員的通報調查工作。將蒐集未依法提供兼任受雇者投保健保責任的大專院校名單,至健保局進行「集體檢舉」,並要求健保局對於違法的大專院校校方進行開罰。
高教工會記者會的詳細訴求內容,請見工會相關網頁
電子媒體對於高教工會記者會的影音報導:公共電視壹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