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8日 星期二

【公告】教師會對於王純娟老師升等爭議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之說明文

敬愛的東華大學同仁,大家好:

本校諮臨系王純娟老師升等申請經校教評會評定不通過之處分案,歷經4年歲月,於2013年11月28日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確定。基於教師會的成立宗旨,本會理監事會議決議,針對本案發表判決說明文及本會的建議(如文章下方說明),並基於專業判斷與理性討論的出發點,公告給全校教職員工。我們完全理解,在民主社會中,即使是對司法判決,大家可能也會有不同的見解;關於學術評審程序與大學教學研究服務品質間的關連,也仍存在眾多辯論,因此本案判決絕非討論終點。然無論如何,學術界還是應本於求知求真的精神,透過對本案判決內容的理解,進一步深化討論校園內程序正義與學術評審間的關係。為了檢視本校目前教師升等制度是否仍存在改善的空間,本會也將在本學期籌辦討論會議。教師升等制度、以及制度背後的理念與日常實踐,不僅關乎教師權益,更關係到教學、學術研究與服務品質,因此持續的對話,絕對是東華校園生活的優先公共議題之一。本會在此敬邀東華大學全體同仁,一起參與後續的討論。

國立東華大學教師會 敬上


東華大學教師會對於王純娟老師升等爭議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之說明文與建議:連結此處

判決本文:請至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搜尋「最高行政法院判決102年度判字第729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100年度訴字第3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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